2022年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大力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工作方案
2022-11-04 16:08:44 来源:

                                                                      2022年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大力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工作方案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落实质量强县建设重点任务,坚定不移推进萝北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提升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加快培育经济发展质量新优势,加快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全方位推进质量强县建设,为开启萝北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一)提升整体质量水平。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4%;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公路建设项目交工合格率达到100%;建筑工程竣工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高级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完善质量基础设施。质量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标准、计量等要素实现更高水平协同发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更加健全,为我县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改善质量发展环境。全民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进一步提升;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5%;企业开办时间控制在1个工作日以内。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1.提升农业林业质量水平持续推进绿色有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扩大绿色有机食品基地规模,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 ,增加“两品一标”产品数量,加强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组织乡镇参加”黑龙江植保技术网络大讲堂“系列培训活动,逐步提高农户科学用药理念和绿色防控技术水平,加强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持续推动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做好林业产业质量精准提升工作。在坚决维护生态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利用林草资源,以中药材生态培育为核心,以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培育方式,以林药混作、林药间作、药草混生、药草间作模式培育模式种植人参、五味子、刺五加、赤芍等中药材,形成林间、林下产药,以药养林的良性循环,实现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林草局〕

2.提升工业质量水平。发挥我县工业质量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质量提升宣传工作,引导企业提质增效。加强省级技术改造、数字化(智能)车间等政策宣传,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打造数字化(智能)车间。全面推行绿色制造,鼓励工业企业参与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支持传统行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工业节水技术。落实“三品提升战略”,持续优化产业结构。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活动,加强省重点领域首台(套)创新产品认定扶持政策宣传。〔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落实石墨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建设石墨产业,推动五矿石墨一体化、海达石墨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经开区〕立足我县石墨产业发展需求,加大石墨烯研究机构引进力度,提升我县石墨烯产业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经开区〕

3.提升服务业质量水平。健全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贯彻执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国家标准,落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组织律师、公证等行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发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均衡、普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县司法局以建设旅游强县为目标,全面实施文旅市场主体质量提升工程。持续推进2022年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开展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活动。〔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做好医养结合质量提升工作,对重点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县级抽查。加快推进疾病控制机构实验室建设,实现多平台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4.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开展建筑工程区域质量、实体质量、用户满意度等方面评价工作,推动建筑工程品质提升。加快我县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实现与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促进提升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提高交通运输领域地质勘查质量,保证地质勘查、外业调查符合实际情况,为设计施工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提高设计质量。〔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制,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规章制度,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与频次,深入实施水利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加大水利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与信息化建设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5.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水平。开展生态红线管控定标工作。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管控办法。推进实施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依据黑龙江省《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验收管护工作指导意见》,统筹组织全县相关单位和承建单位有序开展子项目自检自查和子项目竣工验收和管护工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综合运用多种督查方式,促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继续加大森林、草原、湿地和保护地资源保护管理力度,积极组织申报2022年入库项目。〔责任单位:县林草局

    6.以品牌培育塑造引领质量提升。用好寒地黑土、绿色有机、非转基因三张金字招牌,努力提高农业品牌知名度。〔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挖掘工业企业质量标杆企业,加强产品质量宣传推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申报“省工业质量标杆”。〔责任单位:县工信局〕鼓励、引导旅游企业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培育一批引领行业发展、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的优质旅游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二)严格加强质量监管

7.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参建主体工程质量责任,强化施工过程监督,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落实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提升工程质量建设管理水平。加强建筑材料管理,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和使用环节质量管理,不断规范检测机构市场行为。重点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民生工程质量监管,严防不合格材料进场使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落实农村公路政府主体责任,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路长制”,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及安全管理,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按时完成省知识产权局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抽查检查和秋季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工作,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 ,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大力推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监管效能。配合完成成品油、盥洗用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持续开展化肥、水泥、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等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做好缺陷产品信息收集工作,严格履行召回工作程序,对缺陷产品做到“应召回尽召回”。〔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8.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常态化开展食品生产等重点环节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发挥我县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作用,推进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做好涉疫冷链食品排查管控工作。深化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完善进出口商品风险预警体系,开展进口原油、天然气、大宗矿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拓展风险信息采集渠道,推动流通市场进出口商品监测信息共享。完善关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处置等管理制度。健全动植物疫情监测体系,加强全链条管控。〔责任单位:萝北海关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监测。〔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开展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化学污染及有害因素风险监测,开展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9.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完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和“互联网+”监管模式,严厉查处房屋市政工程质量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形成有效震慑。〔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实现森林、湿地、草原资源管理常规执法与专项执法行动有机结合,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草原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做好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工作,推进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办理。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节日酒水饮料、成品油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0.加大犯罪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常态化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突出大案攻坚,加大督办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涉质量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三)有效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11.强化计量支撑。加快社会急需计量标准建立,强化法定计量技术机构量值传递责任。大力推进民生计量监管工作,持续开展加油机、加气机、眼镜制配场所、电子计价秤专项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2.坚持标准引领。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及时宣贯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事业等方面相关重点领域新发布实施的关于绿色生产和消费、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公共安全、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利用全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标准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鼓励和引导我县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粮食加工、新材料等领域积极培育标准“领跑者”。〔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粮食局

13.提升认证效能。推进高端品质认证工作。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配合解决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关键质量管理问题,促进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和产品、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4.加强协同服务。继续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以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在全县合理布局“一站式”服务站,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利的“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集中服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5.夯实人才基础。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培训。〔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推进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立首席质量官人才数据库,推动落实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聘任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在健康养老领域加强校企合作,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培养更多健康养老产业复合型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着力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16.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的政策规定。深入开展商业促销、互联网等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深入开展网络交易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抓好重要防疫用品、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管。畅通在线诉求渠道,健全消费纠纷解决机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政策,对我县外商投资主体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并严格执行。〔责任单位:县商务局〕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机制,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持续推进“全县通办”“跨县通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县营商环境局〕

17.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把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为执行货币政策落脚点。加强流动性管理,落实好各项降准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萝北县支行〕

18.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城县治理水平,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批,优化城县功能空间布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智慧工地建设,进一步探索“互联网+公路建设”发展的新思路,推进大数据与项目管理系统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做好促外贸稳增长工作。推动监管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高口岸通关效率。〔责任单位:萝北海关〕升级特色商业街区、发展社区商业、小店经济、夜间经济,打造“十五分钟便民生活圈”。〔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围绕“办好一件事”,不断丰富政务服务智能场景,推动网上政务服务联审联办,提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县营商环境局〕

19.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充分利用“中国品牌日”活动平台,选取一个重点行业参展,进行深度推介,提升萝北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持续开展“质量月”活动,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520世界计量日”、“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全面加强质量工作宣传,厚植质量文化,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县建设,是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进萝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基础,该项工作已纳入政府督办事项。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周密统筹谋划,在抓好本部门任务落实同时督促指导基层对口部门做好相应的工作,确保任务有效完成、目标圆满实现。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紧紧抓住任务的核心和关键点,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调度,推动任务落实。各配合部门要树立全县质量工作“一盘棋”思想,主动与牵头部门沟通,积极配合牵头部门落实工作要求,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加强质量提升行动和质量强县建设宣传工作,引导广大企业主动落实质量提升要求、积极参与质量强县建设,鼓励人民群众献言献策、监督支持工作落实,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全面总结,定期报送。各部门要全面总结本行业领域的好做法、好经验,并积极推广;要及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要定期汇总本行业领域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分别在2022年6月30日、9月25日和11月30日前,报送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萝北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萝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8-6831033     E-mail:lbxzfw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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