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发展规划
2021-10-22 13:05:13 来源:


萝北县“十四五”市场监督管理发展规划


加强市场监管改革创新,是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支撑,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萝北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市场活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进现代化新萝北建设开好局、起好步,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萝北县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建设、行政执法建设、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监管信息化建设和队伍能力建设,形成权威高效、统筹协调、科学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为萝北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有序的市场环境。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活力与秩序,围绕“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着力提升市场监管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完善现代经济体系和高标准市场体系,为实现萝北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应有贡献。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市场监管各方面和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提升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切实为推动萝北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把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市场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为群众办实事的责任担当。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实施更加精准高效的监管。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构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为标准,着力提升监管效能,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坚持改革创新。顺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和我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需要,用好改革关键一招,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创新监管理念、方式和手段,着力形成科学有效、成熟定型的监管制度安排和政策供给。充分发挥科技对市场监管的支撑作用,广泛运用数字手段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更多运用市场化的方法监管市场,更好发挥市场监管作用促进民生保障、矫正市场失灵。

——坚持系统观念。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市场监管规律,统筹监管线上和线下、产品和服务、传统经济和新兴业态,统筹把握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多元目标,统筹运用行政、法律、技术、信用等多种手段,统筹发挥市场、政府、社会等各方作用,用好“工具箱”,打好“组合拳”,全面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

——坚持依法行政。把依法行政作为市场监管的生命线,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用法治化、制度化办法把改革发展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的服务举措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强化市场主体培育

着力提高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准出便利化,积极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扩容提质,为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充满活力的力量载体,为经济社会发展积蓄基本力量

(一)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1.提高商事主体登记便利化水平。落实市场主体商事登记制度,统一规范登记注册行为。优化名称登记管理,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实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自主申报制。实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管理,提高登记注销效率。完善线上服务、产业数字化、新个体、微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登记注册便利化措施。在更大范围、更多行业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深入落实“一网通办”“跨通办”,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2.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健全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整合部门资源,强化信息共享应用,持续简化企业开办手续和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深化线上线下业务融合,优化企业开办服务能力,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体验

3.降低企业准营制度性成本。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建立完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制度,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和社会管理功能,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功能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照后减证”、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许可审批便利化服务方式,着力做好“一网、一门、一次”,探索对更多事项实行“证照一体化”办理,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服务环境。

4.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优化企业注销流程,促进市场退出路径和渠道更加简明、畅通,全面推广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应用,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完善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减公告时间,建立容错机制,降低退出成本。建立健全撤销登记制度,规范市场主体退出行为。

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

1.减轻各类市场主体负担。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营造有利于化解民营企业之间债务问题的市场环境。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强化涉企收费制度建设。进一步精简政府管理的涉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治理。健全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减低企业用能成本。引导平台型、科技型企业利用数字技术赋能中小企业,推动连锁经营、大型零售等企业降低商业平台中小企业进驻成本,提升企业持续发展能力。

2.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完善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措施,强化小微企业名录建设,提高支持政策集成效应。加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提升“小个专”党组织覆盖面和组织力。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发展。完善推进保障机制,大力实施招商引资,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实力龙头企业和重点产业园区发展,不断扩大市场主体规模。

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以统一市场、公平竞争为导向,坚持系统监管、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线上和线下、传统经济与新经济市场治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一)统筹规范线上和线下、传统和新型经济秩序

1.加强线上线下市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教育培训市场监管,规范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加大电影、文物、网络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图书批发等文化旅游市场整治力度,规范在线演出,严肃查处强制购物、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行为。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有效遏制房屋交易、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的市场乱象。整治规范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市场秩序。加强医疗和健康服务市场监管,依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非法人类辅助生殖等违法行为。规范理财、保险、支付、网贷等领域营销行为,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行为。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游客合法权益。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整治中介服务乱象。

2.强化线上市场问题治理。加强对平台经济规制,加快完善线上市场准入、产品质量、价格监管、广告监管等制度和机制。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和线上各类市场主体责任。推动网络交易平台落实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产品质量等审核把关和监督责任。加强网络交易监测,提高线上市场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完善线上市场监管的部门协作机制,实行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开展重大案件会商、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网络交易市场违法行为。健全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以食品药品、保健用品、防疫用品、老人儿童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的民生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线上营销秩序。加强食品药品网络经营行为监管,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加强互联网广告监测能力建设,加大互联网广告监测力度,落实互联网平台广告审核责任,严厉查处线上线下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规范网络市场价格行为,引导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经营者规范价格标示、价格促销等,严厉打击散播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3.加大假冒伪劣治理力度。建立商品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监管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假冒伪类产品制售流通的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及产品类别,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严厉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假冒伪劣顽疾。建立打击城乡结合部、农村假冒伪劣商品的长效机制,加强对食品药品、家用电器、家装建材、儿童用品等商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增强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4.加强新业态新模式监管。完善促进新型经济发展的监管机制,探索创新与线上服务、产业数字化、新个体、微经济、共享经济等经济相适应的监管模式。加强新型经济监管工具创新供给,完善“沙盒监管”、敏捷治理等新型监管手段。适应产品服务化、服务产品化的趋势,探索建立与混合业态相适应的合同格式文本和监督抽查制度。密切监测“互联网+服务”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及其价格行为,及时查处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进行价格违法行为。在直播带货、“互联网+娱乐”等领域,大力推行文明信用制度,营造文明诚信市场环境。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采取包容审慎监管。

(二)协同实施竞争政策

1.推进地区和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优化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的制度环境,在准入许可、要素获取、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加强竞争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协同。建立竞争政策督察机制,开展竞争政策环境评价和满意度调查。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规范各类优惠政策,严禁设置市场准入区域限制。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提升要素交易监管水平。推进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加强对自然垄断业务的监管。

2.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公平竞争第三方评估方式。建立重大政策措施部门联合会审机制和政策制定机关内部统一审查机制,按照每年抽查新出台政策文件不低于10%的比例加强常态化机制化抽查、督查和公示通报。开展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财政补贴等领域重点评估,纠正以选择性补贴、限制外地企业、不合理短名单项目库等方式妨碍统一市场的行为。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配置和自由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消除歧视,打破壁垒。

3.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跟进新业态新模式竞争行为监管,加强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着力解决和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商业贿赂、违法有奖销售、侵犯商业秘密等突出问题。强化对供水、供电、供气、邮政等公共行业监管,查处不合理收费、指定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行业领军企业、老字号企业、科技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商业秘密保护,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联系点和基地,发布商业秘密保护行动指引。创新直销监管方式,强化直销企业信用监管。加强打击传销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传销违法活动。提高通过大数据等方式认定竞争违法行为、预警识别市场运行风险的能力,强化市场预期管理。配合省局做好反垄断执法工作。

(三)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1.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充分发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外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协作。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统一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标准,推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勤联动等机制落地落实。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解决知识产权刑事及行政诉讼程序的审级管辖与“三合一”改革不匹配问题。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培育和发展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引导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及时化解行业知识产权矛盾。

2.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加快“互联网+”与知识产权监管的深度融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手段,强化在线监测,提高监管能力。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执法,严厉查处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进出口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加强对商标抢注和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监管,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与执法保护,打击出版物市场等领域侵权盗版行为。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严厉打击仿冒授权品种生产和销售行为。

3.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构建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电子商务侵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加强对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多元共治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和传承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管理,促进规范有序传承发展,推动更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地方标准。强化中医药产品商标保护,指导老字号中医经济社会组织、知名企业和知名中医等及时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依法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开展保护企业商业秘密联系点建设,制定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引。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开展集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于一体的综合服务。鼓励和引导重点行业建立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共享预警信息,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三、加强市场安全监管

建立完善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防范化解市场安全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一)加强食品领域安全监管

1.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加大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力度。严格执行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以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以果蔬、蛋禽肉、水产品特别是我县地产农产品为重点类别,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提高粮食收储质量,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

2.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坚持食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完善对地方党委和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推动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生产经营特殊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企业率先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风险点控制体系,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厘清食品安全部门监管权责边界,压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监管措施,抓好进口冷链食品安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大宗食品安全及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持续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实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改进提升以问题为导向的监督检查机制。强化食品安全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

3.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以监管执法为导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机制,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管执法各环节的信息共享。面向医院、学校、餐饮单位等重点领域,科学布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提高风险监测覆盖面和问题发现效率。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快重点品种追溯体系建设,鼓励生产经营企业、协会和第三方平台接入信息平台。深化食品抽检制度改革,明确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与评价性抽检的功能定位,强化抽检监测的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作用。探索开展县(区)级部门间、地区间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工作,完善县级、部门、社会、企业等广泛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信息发布工作程序,提升应急响应、现场处置能力。

4.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依法从重判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完善市级部门挂牌督办等破案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将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列入“黑名单”,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二)加强药品领域安全监管

1.优化药品风险防控体系。综合运用各种检查手段,强化对药械经营企业的现场检查。合理利用监管资源,着重排查药械经营、疫苗使用环节风险隐患。突出监管重点领域和高风险领域,构建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的药品监管网络。充分发挥不良反应监测的风险防范作用,有效监测和处置不良反应聚集性事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药械检查环节全过程可查询、可督办。

2.优化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评价性抽检不合格和信用质量较差企业。建立全县经营企业信用档案,科学划分“两品一械”经营风险等级。执行药品重大复杂案件报告制度,严厉查处“两品一械”领域重大典型违法案件。依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严格落实“处罚到人”的规定。配合上级药品监管部门完善药品监管政策法律制度,强化企业信用监管。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1.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控。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风险分级管控,从源头上系统辨识风险、防控风险,从根本上消除和减少事故隐患。健全使用单位特种设备数据报告制度,实现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积极推进特种设备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紧盯典型事故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设备的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督促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规范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油气长输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和“回头看”,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治成效。

3.创新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机制。推广电梯按需维保、“保险+服务”模式。加大电梯责任保险推进力度,持续扩大特种设备保险覆盖面,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自检工作,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和服务能力。

(四)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创新生产用工业品监管制度。开展重点领域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对成品油、化肥、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产品实施系列专项提升,通过系统性监督抽查,开展重点性能指标比对,加强抽查结果质量分析,以“质量医院”的方式,用质量药方明确质量提升路径方法,推动质量改进和质量水平提高。推动企业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和年度自查报告制度,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出厂检验、不合格品处理、自主排查和主动报告风险隐患等制度。

2.加大消费工业品安全监管力度。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提示机制。突出消费者普遍关心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家用电器等重点产品,加强监督抽查结果公告,不断提高县内消费品供给质量,以品牌为重点,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机制,围绕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产品,深入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以风险监测、监督抽查、消费投诉举报信息分析,提高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研判能力。

3.提升工业产品事中事后监管能力。深入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加强发证产品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信息化监管和信用监管水平,建立和完善不能持续保持获证条件企业及时撤销许可的退出机制。加强强制性认证目录内产品监管,加大对无证出厂、销售强制性认证目录内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质量低劣、违反强制性标准、存在安全风险的产品,遏制质量安全事故。

四、全面提升质量和消费维权水平

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完善质量技术基础设施,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促进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一)统筹完善质量基础设施

1.构建现代先进计量测试体系。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更新改造和全面技术升级,扩展测量范围,提高测量能力和智能化水平。深入推进计量技术机构改革,明确职责边界和保障机制,提升计量基础保障能力和计量治理公信力。推进民生计量建设,强化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重点民生问题的计量监管,筑牢市场公平公正的基准线。

2.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完善标准实施推进机制,建立健全覆盖标准制定颁布实施全过程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及监督检查制度。全面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大力实施标准“领跑者”制度。发展标准化服务业,支持各级标准化科研机构、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等加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

3.提高认证检测服务能力。持续加大认证检验检测行业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开展认证检验检测活动、出具虚假证书报告、买证卖证等行为,净化认证检验检测市场环境。落实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发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市场准入作用和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作用。深入实施“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引导小微企业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推行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推动落实从业机构主体责任和连带责任。

(二)推动质量强县建设

1.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完善质量激励政策,积极推荐优秀企业参加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和宣传质量先进典型。发挥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质量标杆作用及先进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推广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进群众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技能培训等群众性质量提升活动。

2.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质量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管协同处置机制,及时依法调查处理重大服务质量安全事件。建立服务质量监测分析和综合评价制度,定期通报监测和评价结果。健全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以传统汽车、新能源车、智能汽车、儿童用品等为重点,推进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3.培育打造我县特色品牌。开展我县品牌创建活动。打造县域品牌,至少培育出一个有影响力的产品品牌。打造高品质食品品牌,放大非转基因、寒地黑土、绿色有机优势,加快形成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为核心的农业品牌格局。发挥“中国品牌日”“质量月”等宣传平台作用,加大我县品牌推介力度,营造品牌建设良好氛围。

(三)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

1.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提示警示。针对新型消费领域的维权热点,加大消费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自我预防风险、依法维权能力。强化消费维权数据分析利用,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全面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降低消费领域的信息不对称。综合运用比较试验、消费体察、调查点评等方式,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以质量品牌为核心,引导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

2.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加强基层维权网络建设,督促经营者建立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建立消费仲裁机构,健全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专业组织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相衔接的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

3.加大消费维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对重大消费维权事件的综合治理,从消费维权延伸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管。推进“诉转案”工作,切实增加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成本,严防“以调代罚”现象。健全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发挥好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组织作用,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

4.推进消费维权制度建设。鼓励实施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持续完善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网络平台、媒体等多位一体的消费维权格局,优化维权流程,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避免维权后的“二次伤害”。

五、着力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完善市场监管基础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创新监管工具,加强科技支撑,充分运用市场、行政、法律、技术、信用、社会参与等手段,提高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水平。

(一)强化法治保障

1.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市场监管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严格限定和合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常态化的普法教育机制,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强化执法监督。强化专项执法检查、执法评议考核、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对市场监管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坚持复议为民,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督。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工作。

3.深化综合执法。建立统一指挥、横向协助、纵向联动的执法办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与综合执法衔接,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案件移交、执法反馈等协调机制。统筹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探索建立分类执法机制,对市场秩序类、产品安全类、质量标准类等执法类型予以分类指导,推进专业化执法,提高综合执法效能。

(二)完善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机制

1.优化监管事权配置。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保障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接得住、管得好。合理界定各部门市场监管执法权限,建立并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明确不同案件在管辖、调查、处置以及处罚方面的纵向事权划分。

2.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边界,加强行业准入和市场主体登记的协同,清晰界定规范行业发展和监管市场行为等的事权。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完善行业监管和市场监管定期会商沟通协调、重要情况及时通报、重点工作协同联动等机制。健全部门间市场主体数据归集共享机制,明确共享责任义务、规范共享程序,实现对核心数据的共享公用。完善监管执法部门之间、市场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线索通报、证据转移、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以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加强行刑衔接。

3.完善企业主体责任制度。实施市场主体责任清单管理,明确其在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责任范围,监督企业开展自查自评自纠。完善推广企业标准、计量能力自我声明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三包”制度。鼓励企业参加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在市场监管、项目投资审批、证明事项等领域广泛推行公开承诺制,企业自我承诺、自证合规,鼓励市场主体作出比法律规定要求更高的承诺。

4.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在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领域强化内部举报人制度,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等组织的监督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市场监管方面的专业化优势,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完善行业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推行行业服务承诺制度。加强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监督。发挥社区治理作用,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社区吹哨、部门报到”的市场监管共治格局。

(三)创新完善市场监管方式

1.深入推进双随机监管。坚持双随机全面覆盖,除特殊重点领域和已掌握线索的靶向性监管以外,针对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一律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有序减少拉网式检查、运动式执法,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监管。提高双随机监管的科学化水平,合理确定抽查范围、抽查行业、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和被抽查概率。巩固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除涉及安全以外的检查事项全部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管理,通过部门联合双随机方式实施检查。

2.健全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形成依法依规、权责明确、公平公开、简约高效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格局,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全覆盖,切实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成效,做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成本最优化、监管效能最大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动能。

3.加快推进智慧监管。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全面推进行政许可事项“一网通办”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应用,实现多部门多事项一网申请、相关信息实时交互、多个环节同步办理、相关事项一次办结提供有力支撑加强数据管理、开发、共享、利用,推动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向政府部门全面共享、面向社会有序开放。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1.强化市场监管技术支撑。加大对检验检测中心的资金投入,对实验室全面升级,高效开发设备检测功能,重点提升对我县农副产品、石墨、民生产品的检验检测能力。

2.强化人才支撑。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强化干部队伍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推动建设职业化专业化执法队伍,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执法岗位原则上专人专岗,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对市场监管事业的领导,把发展规划作为一项“管长远、打基础”的大事来抓,要根据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组织编制实施方案,细化发展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相应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实现“十四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股室之间要密切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规划的实施。要按照规划要求,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发挥作用。

三、强化督查考核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实行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制度,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规划任务落到实处。


萝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发展规划

萝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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