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
2021-03-30 14:51:26 来源:县发改局

萝北县发展和改革局

萝北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和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和粮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县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相应调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县经济政策实施,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牵头组织全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有关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战略目标和工作部署;承担统筹协调利用外资和走出去有关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对俄合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综合协调、规划编制等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申报、转发和分解下达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计划,按授权安排县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县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对接国家资源型城市转型政策,组织实施资源型城市转型政策措施。承担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牵头开展与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对口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县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县铁路、通用机场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制定,协调推进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分析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要商品县级储备计划建议。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全县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县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四)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全县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县域内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

(十五)统筹管理全县重大项目工作。拟订并推进落实服务央企、省企有关政策,协调央企、省企有关重大项目规划与建设。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制定全县粮食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粮食购销,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负责粮食市场、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工作。负责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提出全县粮食储备计划,管理地方粮食储备。参与提出粮食进出口计划。协调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负责制定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粮食产品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开展粮食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管理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省、市、县投资项目,统一负责县级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十八)组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落实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流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粮食质量标准。拟订粮食有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驻县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用粮、救灾粮等政策性用粮的供应管理。

(十九)负责对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的资产、人员、经营、安全、稳定等情况的监督、管理、指导、服务。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十)承担县深入推进东北全面振兴领导小组、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县机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县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萝北县与汕头市澄海区对口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督办、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拟订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部门预决算,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电话:0468-6180608

(二)国民经济综合规划办。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县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全县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规划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县级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统筹县级规划编制立项。提出全县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监测研判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统筹协调全县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指导全县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管理,负责协调粮食收储信贷资金和有关粮食财政、金融、税收政策的落实。组织协调粮食流通、加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县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有关项目的分解落实以及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工作。

办公电话:0468-6832036

(二)产业协调发展办。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谋划产业发展,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产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谋划高技术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创新能力建设,综合协调全县创新创业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推动落实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重点项目。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推动落实国家、省重大示范工程项目。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集中对央企、省企进行归口式服务,组织推进落实服务央企、省企有关政策。负责与央企、省企及其总部的沟通联系,建立相关制度与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部门有关服务事项,共同做好服务央企、省企工作。协调央企、省企有关重大项目规划与建设,促进重大项目落地。编制县重大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县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负责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督查考核及综合工作,研究提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健全县重大项目遴选、储备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以工代赈规划。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县深入推进东北全面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0468-6180606

(三)体制综合改革办。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相关政策问题的建议。组织拟订粮食流通行业发展总体规划、政策。承担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468-6180608

(四)固定资产投资办。提出全县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申报、转发和分解下达中央和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计划,安排县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有关工作。负责整合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担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工作,会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交通运输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全县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和布局建议。负责规定权限内的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组织拟订粮食流通、加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加工领域基础设施项目安排意见,研究提出县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有关项目的分解落实以及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工作。拟订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全县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参与全县粮食政策的拟定,提出重要商品县级储备计划建议,承担重要物资综合管理工作。研究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与财政货币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和制度建设,负责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管理。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转报非上市企业(公司)发行债券申请。组织落实国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政策,按权限审核有关项目。牵头提出我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备选项目,负责纳入规划项目的管理和推进。推进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一带一路”建设战略目标和工作部署;拟定全县“一带一路”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0468-6832036

(五)社会发展办。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县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全县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全县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落实全县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办公电话:0468-6180606

(六)环境资源节约和农村经济办。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绿色发展相关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研究水库移民建设、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工作。指导和监督水库移民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指导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管理、监督、稽察、监测评估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定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协调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负责权限内煤炭开发项目审批工作。拟订火电和电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煤电、抽水蓄能发电和电网固定资产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审核。衔接电力供需平衡。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资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承担石油、天然气、炼油管理职责,负责项目审批、核准工作。主管县域内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

办公电话:0468-6180606

(七)区域发展和国防协调办。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推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导地区经济协作,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统筹推进全县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区域合作与协同发展重大事宜的组织和落实。负责与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对口合作工作。承担县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推进落实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军民融合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办公电话:0468-6180606

(八)价格和收费管理办。负责拟订综合性价格方针政策和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建议。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商品价格管理的政策、商品价格改革方案和调定价方案。组织实施省管商品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含经营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和规章,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审批。贯彻执行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不合理收费,负责相关政策解答和咨询。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成本调查监审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省市下达的各项农产品和重点行业重要商品及服务项目成本调查工作。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工作,为政府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和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服务。组织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负责本级价格应急监测工作;分析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走势;定期发布价格监测信息;负责本级监测网点的布局,检查指导定点价格监测单位数据报送工作;负责制定价格年度规划。负责全县价格调控工作,提出调控的对策和建议;负责对县级价格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全县价格社会监督和公共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468-6129730

(九)粮食调控与军粮保障股。指导全县原粮购销,组织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质量地方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的监督执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粮食流通统计和信息工作。参与提出粮食进出口计划。负责驻我县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军粮供应管理,对军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协调军粮供应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468-6822112

(十)粮食产业发展与市场营销指导股。组织推进粮食加工产业发展,负责制定全县粮食加工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加工网点布局。指导粮食加工业招商引资和大项目建设,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应用。负责全县粮食加工业统计、运行监测和综合分析。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拓粮食市场和组织粮食产品市场营销。拟订萝北粮食产品品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对外合作与交流。联系粮食行业相关社团组织。

办公电话:0468-6822112

(十一)粮食仓储与科技股。拟订全县粮食仓储、物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粮食仓储、物流网点布局。负责粮食仓储管理,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组织落实国家粮食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地方粮食仓储企业储存业务,指导农户搭建科学储粮设施。指导粮食流通行业的科技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

办公电话:0468-6822112

(十二)粮食执法监督股。负责组织全县综合性粮食流通执法检查工作,对地方储备粮政策执行和管理情况实施执法检查,依法组织对涉粮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有关制度及政策执行情况、粮食购销活动的综合性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监督指导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的具体工作。

办公电话:0468-6822112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单位简要情况

单位负责人:史本兴   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

办公地点发展和改革局办公楼(太平路86号)

联系电话:0468--6180608

 

 

主办单位:萝北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萝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8-6831033     E-mail:lbxzfw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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