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萝北县医疗保障局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的通知
2020-12-21 09:25:22 来源:萝北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萝北县医疗保障局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的通知


全县各参保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实施意见和通知的要求,落实我县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

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由所在用人单位负责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申报缴费。

二、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参保女职工涉及产前检查、生育医疗和计划生育医疗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并按规定标准实施定额结算管理。

三、参保女职工计划生育上环、取环支付限额标准为300元。产前检查支付限额标准为500元。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支付限额标准为500元;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支付限额标准为700元。足月产支付限额标准为1800元。足月产侧切支付限额标准为2500元。剖腹产支付限额标准为3200元。






萝北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28日


 

主办单位:萝北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萝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8-6831033     E-mail:lbxzfw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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