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东明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现将2018年萝北县东明朝鲜族乡人民政府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对策和采取的措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8年,东明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关心和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改进政府机关形象和工作作风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运作,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我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办事公开力度,建立机构。为强化办事公开力度,我乡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组织机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武装部部长担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主任担任,由政务秘书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制定了东明乡公开办事投诉制度,全年没有发生投诉案件。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责任落实。为了提高我乡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和社会服务信息化管理水平,依靠先进的网络进行公告公示,让更多的群众方便了解政府政策,参与监督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有组织机构,有办公地点,有操作人员,实现了“三有”。从而实现了操作有依据,分工很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年来,全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8条,公开的每一条信息都由主管领导审批,保证了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全年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1次,重点对信息公开时是否通过严格审核,有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举报和意见等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三、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全面有效。我乡主动公开信息,并按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和把关也很严格,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分管领导严格把关,最后由党政办统一上报、审核,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了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同时,建立了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届的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实现了准确及时的公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于提高扶贫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扶贫工作的开展,加强党政机关与群众的联系,为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公开信息内容全面,形式多样。2018年东明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东明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的要求,在切实做好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的前提下,公开了以下内容,现报告如下:
概况信息类,共主动公开5项,其中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两项,其余三项公开在乡内公示栏上,内容主要包括东明乡基本概况、东明乡行政事业部门负责人员公示名单、东明乡班子及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分工明细、党、政主要领导廉政承诺等;
计划总结类,共主动公开2项,均公开在乡内公示栏上。内容主要包括:东明乡2018年重点工作计划、2018年重点工作半年完成情况总结;
相关政策类,共主动公开5项。内容主要包括: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2018年新农合政策调整宣传单、东明乡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东明乡政府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制度、东明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财政信息类,共主动公开7项,其中包括东明乡机关财政收支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村级公益性债务、农机具补贴以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等。
其他信息类,共主动公开9项,其中包括9.10东明乡喜迎首届农民丰收节暨老年协会运动会、东明乡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东明乡开展“走廉洁路、做廉洁人”专题教育活动、东明乡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等。
由于我乡政府信息能够按照农民的意愿及时、主动公开,因此群众满意度非常高,无群众投诉情况发生。
2018年,我乡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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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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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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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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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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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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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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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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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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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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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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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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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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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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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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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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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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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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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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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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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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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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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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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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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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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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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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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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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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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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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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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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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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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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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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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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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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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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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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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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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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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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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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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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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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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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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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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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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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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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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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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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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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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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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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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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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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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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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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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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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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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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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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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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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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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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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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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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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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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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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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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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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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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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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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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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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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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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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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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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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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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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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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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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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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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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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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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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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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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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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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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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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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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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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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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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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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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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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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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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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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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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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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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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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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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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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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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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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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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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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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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有些重要信息不能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把文化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优秀人员安排到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中,专门负责政务信息采集上报工作。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凡涉及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坚持公开透明。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我乡将继续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18年,我乡没有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附件1:东明乡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附件2:
萝北县东明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