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2020-06-29 10:15:55 来源:

 

萝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检测中心,各基层所: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做好“五一”期间大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按照市局《关于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2020〕51号文件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治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销售者守法经营,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开展“六一”儿童食品专项整治。一是严查儿童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现场制售经营环境是否符合要求,食品标签是否规范。二是严厉查处销售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五毛”问题食品的违法行为。三是对检查出的问题,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形式跟踪督办,直至问题解决。

(二)开展散装食品、冷藏冷冻食品专项整治。一是对销售的散装食品要采取卫生护罩等措施,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应配备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二是检查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三是检查是否存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现象。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在销售活动中是否佩戴手套、口罩,避免交叉污染和接触传播。四是对销售冷藏冷冻食品的,重点检查销售者是否按照标签标示和温度、湿度等要求摆放售卖,是否确保食品持续处于保障质量安全的温度环境。五是检查是否建立并执行冷藏冷冻食品全程温度记录制度,制度各项要求是否落实到位。六是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对冷藏冷冻食品的监督检查。

(三)开展农村及周边食品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农村食品销售安全监管。重点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无标签标识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督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对农村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等问题进行督导检查。三是规范食品销售者主体资格。摸清食品销售者主体底数,重点检查乡镇、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无证销售食品行为。

(四)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一是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义务,推进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二是立足部门职责,强化非洲猪瘟防控责任和市场销售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四是严厉打击流通环节以食用为目的非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五是推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把好追踪溯源关。六是严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法违规行为。

(五)开展“端午”节日食品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和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二是严查经营场所环境条件、仓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裸装食品在销售前,是否具有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包装。三是严厉查处利用节日销售过期劣质食品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食品,要立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处,严格追溯食品根源。

(六)开展食盐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一是加强对食盐运输、贮存等重点环节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跨省经营企业、农贸市场、集市、食品生产用盐大户等重点部位的检查。二是加强食盐标签标识管理,推广使用食盐质量全息防伪二维码。三是严防工业盐等不符合食盐标准的盐产品冲击食盐市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积极开展宣传,普及食盐质量安全知识。五是协同盐业主管部门做好未加碘食盐和进口食盐的管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19日至5月28日)。各单位要根据时间节点,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安排执法人员,确保此次专项整治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22日至6月30日)。各单位要围绕各专项整治任务,对涉及的重点区域、重点内容进行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所在,整改问题要建立台账,实行逐一销号管理,对违法行为要做到快查快结、从严重处。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市局将对各单位专项整治进行督导检查,各基层所主管领导要加强对本辖区市场监管所开展整治工作的检查验收,通过明察暗访、“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及时通报相关检查结果。

四、有关要求

(一)严密组织,真抓实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主要领导要统筹安排部署工作,要把“六一”、“端午”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与这次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聚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领域的整治任务,层层细化分解目标,制定具体的任务推进表,主管领导要抓好整治工作进度,确保此次行动组织开展有力有序,切实做到快部署、快展开、快落实、快见成效。

(二)排查风险,严格执法。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排查本辖区流通环节风险隐患问题,以“全覆盖、深排查、严执法”为整治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整治主攻方向和整治措施,建立辖区风险隐患问题台账,拉单列条进行排查整治,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推进。对重点问题和执法办案,主管领导要严格把关,提出具体整改推进要求,案件数量和质量要有新提升,切实做到真抓真改、真见成效

(三)收集情况,及时报送。各单位要按照市局专项整治统计表中对应项目,及时统计掌握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相关数据,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请于7月8日前向县局食品股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措施、整治成果、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总结要内容详实、措施得力、数据准确。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食品股  王杰

  电话:1518465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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