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教育局突发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保证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和流行时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新冠肺炎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发生和蔓延。
二、编制依据
国务院应对新开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和不同场景不同情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处置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合〔2020〕236号)、萝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萝北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萝疫防指发〔2020〕5号)和《萝北县突发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萝疫防指发〔2020〕65号)。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
儿园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在县委、县政府统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我县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处置工作,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学校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部门联动,群防群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卫健、疾控、市场监督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疫情防控组织架构
(一)成立萝北县教育局突发聚集性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总 指 挥:李宝昌 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总指挥:张乃刚 教育局副局长
吕金来 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各学校校(园)长
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随时向指挥部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张乃刚
成员:刘相庆
职责:1.负责对接、协调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防控工作任务。2.负责对接市教育局疫情防控指挥部。3.负责县教育局防控工作的日常管理、统筹综合和组织协调工作。4.负责疫情工作信息收集、汇总和分析并按程序及时报送。5.会议的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和审核。6.负责教育局防控工作文件与通知的制定、下发和简报编辑、对上报告等。
2.全面摸排组
组长:吕金来
成员:各学校各学校校(园)长
职责:1.负责对所在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外出与返回情况,返回人员疫区接触史等情况进行摸排,并向教育局上报。2.对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测。
3.物资保障组
组长:陈志刚
成员:刘宝梅 曹阳
职责:负责对机关和全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防控物资储备、防控工作经费落实等提供保障。
4.宣传工作组
组长:吕宗山
成员:姜丹
职责:1.负责涉及教育系统防控工作的信息发布。2、负责教育局防控工作信息对外、对上宣传;负责有关涉校、涉生的舆情监控,负责教育系统防控工作的舆论引导;负责师生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5.安全稳定组
组长:朱传河
成员:刘宝利
职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负责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负责涉校涉生社会稳定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局机关及市直学校离退休老干部、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
6.教育教学组
组长:杨喜慧
成员:高新峰
职责:负责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对学校日常管理的监督;负责停课期间“线上教学”开展等工作。
7.纪检监察组
组长: 郭晶佳
成员:姜丹
职责:负责对有关单位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续失职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措施不落实等失职、读职问题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工作制度
1.领导和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2.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事项,做好对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3.督促、检查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
4.学校发生疫情后,会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分析和研判由此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果断作出决定,采取有效措施,发出处置指令。
5.协调本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理的信息。
6.负责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应急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要求
教育局和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对于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萝北县教育局
2021年3月25日